松山湖科技教育局、滨海湾新区管委会经济科技金融局、各镇街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科学技术局研发机构建设资助管理办法》(东科〔2021〕57号),为推进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提高我市创新能力,现组织开展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2024年第一批)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使用已有账号登录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2.0(https://dgkjj.dgstb.dg.gov.cn/egrantweb/index)完成网上申报。
(一)网上注册
首次申报的单位登录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开设项目负责人账号的申报权限;已注册的单位必须更新单位基础信息。系统技术咨询电话:刘攀22831403。
(二)申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信息,通过系统提交申请书(包含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经申报单位账号审核并按时提交后完成系统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17:30。
(三)线上审核
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于2024年4月8日17:30前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一致性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至市科技局审核。市科技局于2024年4月22日17:30前完成线上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