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3〕15号)。
(二)《光明区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3〕11号)。
(三)《深圳市光明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光工信〔2023〕309号)。
二、支持方式
本项资助属于免申即享类项目,采取事后资助。
三、支持标准
对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20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奖励,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
四、申报条件
申请条件由基础条件和专项条件两部分组成。
基础条件:
(一)依法依规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和税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
(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专项条件:
获得国家、省、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称号,且从未获得过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资质区级奖励以及2022年1月1日之后资质仍在有效期的企业。
五、办理流程
本项目属于免申即享类,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区工信主管部门发布申请指南——区工信主管部门根据免申即享名单进行审核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区工信主管部门审定——社会公示——区工信主管部门履行拨款程序。
六、申报材料
本项目属于免申即享类,符合资助条件的企业无需提交《项目申请书》等申报材料,区主管部门开始受理后,企业只需在规定时限内登录“深圳市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https://www.gmqyfw.com/#/home)”查看是否属于免申即享范围,并在线填写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支行及账号(首次登录须完成注册),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拨付材料:
(一)资助申请说明(附件1);
(二)收款收据(附件2);
(三)资质证明资料;
(四)企业信用报告(深圳信用网下载,完整版)。
七、受理机关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