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内容
申请单位从《2025年度深圳市科技战略研究项目申报选题》中选择课题题目进行申报。
二、设定依据
(一)《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发〔2016〕7号;
(二)《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〇五号;
(三)《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局、深圳市财政局,深科创规〔2024〕4号;
(四)《深圳市科技战略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局,深科创规〔2024〕3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一)支持强度:重点课题单个项目资助大于50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般课题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科技战略研究项目不要求申报单位自筹资金。
(二)支持方式:事前资助。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请单位:
①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②申请单位应当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会计等相关制度。
③鼓励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项目;有合作单位的,申请单位应当与合作单位签订研究合作协议书,合作协议书应当包括合作方式、双方责任和义务、 归属、经费分配、合作期限等内容,合作协议书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提交;牵头单位资金分配比例不少于单个合作单位的分配比例。
2.项目负责人:
①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②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请单位全职人员,如非申请单位全职人员的,应当与申请单位约定投入申请项目研究工作量占本人工作量的50%以上,并需其全职单位提供同意材料。
3.其他:
①申请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主要成员和其他成员不存在被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惩戒情形,未被列入超期未申请验收名单和超期未退款名单;项目组成员未被列入验收不通过名单。
②不得委托中介机构申报。
③同一项目不得多头和重复申报。
(二)限项条件
一名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申请一项市科技战略研究项目,且同时承担市科技战略研究项目(含原软科学研究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五、申请材料
(一)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含有二维验证码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未能完成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单位,提交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
(二)项目承诺书原件。
(三)合作协议原件(有合作单位的提供)。
(四)申请单位为企业的,应当提交《承诺书》,确保其营业执照信息、上年度完税情况等事项真实无误。
(五)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推荐材料、项目研究水平相关证明材料、其他与项目相关的材料(可以选择提交)。
六、申请表格
本指南规定提交的项目申请书及表格,由申请单位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使用项目负责人账号填报。
七、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二)受理时间:2025年4月23日—2025年5月23日18:00。
申请单位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按照本指南申请材料的要求上传其他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上传),点击“签字盖章页打印”将打印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并在受理时间内提交审核(系统受理状态为“待窗口受理”),无需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项目获得下达资助后,根据通知要求提交纸质材料并验原件。
(三)联系电话:业务咨询:0755-26037122。
八、决定机关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九、办理程序
网上申报——电子材料初审——项目评审、现场考察——项目拟定——社会公示及征求意见——项目审定——计划下达——书面材料提交、合同签订——经费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