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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宝安区关于鼓励支持工业企业加大技改力度促进工业有效投资若干措施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3〕6号),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编制了《宝安区关于鼓励支持工业企业加大技改力度促进工业有效投资的若干措施》。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发挥技术改造在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中的重要作用,充分激发企业技改投资活力,引导企业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为主攻方向大力实施技术改造,促进工业投资提质增效,不断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推动我区加快建设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高地。

  三、主要内容

  《宝安区关于鼓励支持工业企业加大技改力度促进工业有效投资的若干措施》从鼓励企业加大技改投资力度、引导企业开展“三化”改造、培育一批示范平台和项目、加大资源要素保障力度、优化运行工作机制等5款提出了18条具体措施。

  1.鼓励支持企业实施重大技术改造

  瞄准产业规模扩容和技术迭代,激励区内“链主”、龙头企业等在我区实施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以投资拉动产能提升,促进产业链升级。对工业企业在我区实施的总投资额达到5亿元以上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资建设费用的10%享受最高1亿元的市级资助;同时,区级财政资金按照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资建设费用的5%给予叠加资助,单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上限为5000万元。

  示例:某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在建成并经市级部门审定后按照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资建设费用的10%享受最高1亿元的市级资助,在建设期间每年可按年度审定总投资建设费用的5%给予区级叠加资助。

  2.鼓励支持企业开展重点技术改造

  鼓励企业增资扩产,开展实施亿元以上重点技改项目。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纳入我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类别的,且年度投资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重点项目,区级财政资金按照企业年度技术改造投资额给予不超过10%的资助。其中,1亿元以下部分资助比例不超过10%,超出1亿元部分资助比例不超过5%。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资助上限为3000万元。

  本资助项目在建设期间即可按年度投资申请资助,无需待项目建成后再进行申报。

  示例:某重点技改项目年度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