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山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措施》等文件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政策内容
支持辖区企业申报重大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揭榜挂帅区级项目,对申报区级资金扶持的项目,按照项目总投入最高50%给予资助,每个项目最高资助500万元。
二、资助方式
本支持计划资助资金的安排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
本项资助受年度资金预算控制,区科技创新局视申报情况和预算安排,据以对资助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主体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三、资助标准
按照《南山区人工智能场景应用“揭榜挂帅”项目三方协议书》所约定揭榜方投入项目费用的50%确定资助资金限额。
下达资金后,首批拨付资助资金限额的50%。
项目验收评级为优秀、良好或合格的,根据揭榜方实际投入费用情况拨付资助资金尾款。项目验收评级为不可用的,资助资金尾款不再拨付。
项目总资助资金不超过揭榜方实际投入费用的50%,如超出则须返还差额部分。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南山区依法从事实际经营的企事业单位。
2.履行相关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3.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4.承担南山区人工智能场景应用“揭榜挂帅”任务,并与区人工智能产业主管部门签订三方协议。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目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项目实施地或数据申报地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五、办理流程
(一)登录“A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https://www.inanshan.org.cn/),在线填写《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应用场景建设支持项目申请书》相关申报材料;
(二)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性审核,区科技创新局复审申报材料;
(三)区科技创新局拟定项目资助计划;
(四)区统计局对申报主体数据申报情况进行核查,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对申报主体的在地经营情况、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
(五)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将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有效投诉的项目资助计划,区科技创新局按照相应审核程序提交审议;
(六)经审议后,由区科技创新局行文下达资金计划;
(七)申报主体线上提交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的收据;
(八)区财政部门及时安排资金,区科技创新局对受理项目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六、所需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登录“A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https://www.inanshan.org.cn/在线填写,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四)申报主体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上传税务系统下载带有税务机关红色印章的电子版,事业单位除外);
(五)南山区人工智能场景应用“揭榜挂帅”项目三方协议书及项目落地方案[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六)其他材料,如榜单双方关于本项目的补充协议、往来函件等材料(非必需)[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七、时限要求
(一)区科技创新局视申请情况安排集中受理企业申请,具体受理时间以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二)申报主体须按照区科技创新局相关通知要求及时提交资金拨付所需材料,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所依据的政策内容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根据新政策做相应调整。
(二)申请本项目资助的主体应保证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承担因其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侵权等行为,该项目申请无效,如事后发现存在以上行为,本资金主管部门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九、附则
本项目责任部门为南山区科技创新局,本操作规程由南山区科技创新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