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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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资助项目

2023年深圳市首版次软件扶持计划项目申请指南

一、支持项目

支持软件企业开发首版次软件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内的软件产品或服务。首版次软件是指企业自主开发,符合首版次软件推广应用指导目录领域范围,拥有自主 ,具有先进性和创新性,包括填补国内市场空白、打破国外市场垄断;功能或性能在现有同类软件中具有明显技术领先优势、主要技术指标参数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运行安全可靠;已实现首次商业化应用,具有可预见的广泛应用价值或在某一重要领域具有关键支撑作用的软件产品或服务。

二、设定依据

(一)《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21〕1号)。

(二)《深圳市数字经济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3)》(深府办函〔2020〕136号)。

(三)《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0〕9号)。

(四)《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三首”工程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1〕2号)。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成立满1年以上,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

(二)申报单位主要从事软件产品开发或信息技术服务,申报前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主要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 万元以上且软件业务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嵌入式系统软件)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30%;(2)主要从事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信息安全、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或数据服务,且上年度主营业务年收入500万元以上。

(三)首版次软件实施地在深圳市内,符合我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及《深圳市首版次软件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2年版)》确定的支持方向。

(四)首版次软件已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证书登记的产品开发完成日期为2021年1月1日以后,权利取得方式需为原始取得(如果属于共有,申请单位应为第一权利人,且须提供共有权利人同意申请的证明)。

(五)首版次软件具有先进性和创新性,包括填补国内市场空白、打破国外市场垄断;功能或性能在现有同类软件中具有明显技术领先优势、主要技术指标参数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运行安全可靠;已实现首次商业化应用,具有可预见的广泛应用价值或在某一重要领域具有关键支撑作用。

(六)首版次软件已实现销售并完成交付,且是同产品名称、同一版本号。

(七)首版次软件涉及安全、医疗、金融等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申报单位须取得合法有效的产品生产或销售许可等资格。

(八)申报单位不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没有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支持金额及资助方式

(一)支持金额:受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二)资助方式:事后直接资助。

(三)资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该软件产品实现首次销售后1年内审定到账额的30%给予资助,销售合同的审定到账额不低于100万元,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度最多申报一个项目。

五、申请材料

申报材料由基础材料和专项申报材料组成。

基础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原件(申报系统在线填报,预审通过后打印);

(二)申报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材料如已关联电子证照,免提交)

(三)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告或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

(五)深圳信用网(http://www.szcredit.org.cn)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

专项申报材料:

(一)首版次软件首次销售合同及一年内所有销售合同复印件(验原件)、货款到账凭证和销售发票复印件等(请提供所有销售合同复印件,并按时间先后顺序编制销售合同及到账凭证清单,包括销售合同编号、产品名称、客户名称、发票号、开票时间、金额等基本信息),如销售合同为外文的,须翻译成中文。

(二)项目实施方案和总结报告原件。

(三)项目的核心技术成果证明材料、专利或 证书、检测报告等复印件,其中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项目须提供自测试报告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测试认证报告。

(四)首版次软件为嵌入式软件的,要求销售合同、增值税发票需体现该嵌入式软件的价值。

(五)项目评审关注的其他材料:项目所需的人员、设施等主要条件保障的资料(如项目组成员学历、专业、职务、承担工作及工作量、社保缴纳证明等);项目单位拥有的资质认定、荣誉等情况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国家级、省部级及市级有关证书复印件);项目单位承担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情况。

六、申请表格

1.申报端口:

路径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申报事项名称“首版次软件扶持计划”--选择申报具体项目类别,在线填报(。

路径二:登录深i企-深圳市商事主体统一服务平台(账号密码与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登录账号密码一致)——享政策——扶持资金——(搜索)首版次软件扶持计划,在线填写、提交项目申请书及配套资料。

2.申请书装订和要求说明:申请书纸质原件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胶装成册,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并在申请书侧面打印申报单位名称。

七、申请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2年12月15日至2023年1月16日18:00时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1月19日18:00时(工作日)。

提示:书面材料受理,则申报完成,否则无法进入后续审核,视为自行放弃申报。

(三)咨询电话:

申请指南咨询电话:0755-26037122

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咨询电话: 0755-83661275、86693376。

(四)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

温馨提示:为做好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聚集,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提交材料需提前预约。预约指南:“i深圳”APP或关注“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操作流程:【办事预约】或【预约取号】—【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疫情期间,请按照预约时段,错峰提交材料。

八、申请审批机关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审批程序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指南――申请人网上申报——预审——申请人向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初审——专家评审、专项审计、现场考察(抽查)、查重等环节——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拟定资助计划——社会公示资助计划——专项资金下达和拨付。

十、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提供的销售合同显示的软件产品名称需保持一致。本扶持计划项目专项审计环节将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项资金项目专项审计通用原则和标准(2022版)》进行项目审计,与原专项审计通用原则有所变化。需特别注意本次扶持计划项目对经审计核减的项目支出占项目申报支出超过20%的项目,视为虚报项目投资额,不予资助。。


附件2

首版次软件项目扶持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及总结报告


项目名称:

软件产品名称:

申请单位:

项目负责人:办公固话:

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

二〇二二年


项目实施方案及总结报告参考提纲


实施方案及总结报告为Word格式(可插入图片或公式),由标准封面和具体内容组成。报告各页面边距要求设置为上下边距2.5厘米、左右边距2.5厘米,行间距、字间距、字体大小可参考本提纲。具体内容要求翔实清晰、层次分明、重点突出,并按以下提纲撰写。

一、项目单位简介

重点描述申报单位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企业规模,拥有的荣誉、品牌,承担的国家、省市级重点项目,研发投入力度(以上请提供佐证材料)。

二、项目的背景和必要性

阐述企业在申报项目产品相关领域的研发基础、研发成果。

结合国内外技术发展趋势和市场应用,简要阐述首版次软件产品创新点、解决的技术难点或市场空白,示范应用情况(包括典型应用案例、市场占有率、预计市场空间等),与实体经济融合情况,对产业关联度和市场进行分析等。

三、项目的技术情况

(一)首版次软件产品技术成果来源及 情况(同时列明企业此前已取得的所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二)首版次软件产品所采取的技术路线、主要性能和技术指标情况;产品整体功能、性能、模块结构、运行流程介绍。

(三)产品在相关领域的首创性和先进性说明、主要技术创新点、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是否属于底层核心技术或行业通用技术,或是对软件开发具有支撑作用;产品实现的相关技术创新对行业技术进步的作用和意义等(可附性能测试报告、典型应用案例等材料予以佐证)。

(四)产品与国内外现有竞争产品在主要技术指标、市场应用等方面的比较分析,在国内外同行业中所处的地位和水平。

(五)其他(比如软件产品是否模块化、应用模式的可扩展性、后续性能提升的可行性等)。

四、项目示范应用总结

(一)产品所面向的行业和主要客户,在示范应用过程中解决的突出问题;产品的市场应用、商业运营模式;

(二)企业在推进产品应用方面已经开展的主要工作,包括项目管理流程和制度,研发团队成员简介(列清单,包括团队负责人简要介绍,团队成员简介及负责的工作任务)、研发投入介绍(列清单、附主要凭证,包括总投入及结构明细,如人员研发投入,服务器、云服务等租赁采购合同等);项目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效益(销售额、纳税额等,须附凭证材料);

(三)后续提升产品性能、推动产品市场应用方面的资金投入及筹措等。

(四)产品的示范应用对上下游配套发展的带动作用预测分析、项目对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实际带动情况,对其他行业的赋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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